大连海洋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

发布时间:2013-04-08浏览次数:40
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12〕2号)精神,2013年学院精品课将以“精品资源共享课”的名称与建设要求进行评审,请各系部组织做好前期准备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1.精品资源共享课程(精品课)建设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程、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,合理配置基础课程、专业核心课程、专业特色课程等课程的结构比例,兼顾学科、专业的分布。

2.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,且承担本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时间(新开办专业的课程负责人可适当放宽职称与时间要求)。申报课程应具有一支能满足教学需要、责任心强且教学水平较高的主讲教师梯队(原则上不少于3人)。

3.申报课程必须以学院网络为建设平台,具有良好的课程建设前期基础。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基本要求细则(附件1)的各项指标进行建设。

二、课程建设要求

(一)内容要求

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、基本概念、基本原理、基本方法、基本技能、典型案例、综合应用、前沿专题、热点问题等内容,具有基础性、科学性、系统性、先进性、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,严格遵守国家安全、保密和法律规定,适合网上公开使用。

(二)资源要求

应结合实际教学需要,以服务课程教与学为重点,以课程资源的系统、完整为基本要求,以资源丰富、充分开放共享为基本目标,注重课程资源的适用性和易用性。

1.基本资源。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,包括课程介绍、课程标准(教学大纲)、授课计划、教案或演示文稿、重点难点指导、作业、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。

2.拓展资源。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,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,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,较为成熟的多样性、交互性辅助资源。例如:案例库、专题讲座库、素材资源库,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、演示/虚拟/仿真实验实训(实习)系统、试题库系统、作业系统、在线自测/考试系统,课程教学、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。

(三)结构要求

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是以模块或章为单位,将所有基础资源进行整合,方便学习者学习,结构可根据课程特点自行设计。

(四)建设周期

精品资源共享课程(精品课)建设周期为2年。

三、立项程序

1.课程组提出申请

由课程组负责人向系部提出申请,并组织成立课程组。

2.系部初审

系部同意后,课程组填写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书(申报书在教务处网页下载),各系部进行初审并填写意见。

3.学院评审

各系部将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,推荐材料经教务处复核无误后,交学院专家组评审。经学院评审和公示后,课程负责人与学院签订建设合同,学院发文确认。

4.学院每年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,并择优推荐若干门课程参加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选。

四、经费管理

对获批立项的课程将给予学院专项经费2万元资助。项目经费按照课程开发和技术开发分类支付。课程开发经费占总经费的70%,技术开发经费占总经费的30%。

项目开发经费分四次发放:在项目正式启动后,教务处划拨预算经费的10%作为课程建设启动经费;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预算经费的30%;在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后,评估结果合格的,拨付预算经费的50%;一年后经过运行维护检查合格后再拨付预算经费的10%。

技术开发员经费:技术开发人员负责课程拍摄、技术支持、制作、发布、管理等具体工作。经费按课程开发人员的工作量、制作质量、项目进度等考核指标,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课程组分阶段发放。


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合同书.doc

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书.doc

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基本要求细则.doc

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.doc

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验收评审表.doc



大连海洋大学职业技术学院

2013年4月8日